⚠️ 不可以通用!
同一指标的常量法与微量法试剂盒不能混用,因为两者的测定体系(包括样本量、试剂量、反应体积等)完全不同。自行改变测定体系,公司不能保证测定质量和结果的准确性。
为什么不能通用?核心原因
🧪 测定体系不同
常量法与微量法在样本用量、试剂配比、反应总体积等方面均有专门设计,两者不可互换。
📊 校准曲线差异
每种试剂盒的标准曲线和检测范围是基于其特定体系优化的,混用会导致定量偏差。
🔒 质量保障失效
任何对试剂盒组分或操作体系的改变,都将使产品质控数据失效,公司无法为测定结果的可靠性提供保障。
📌 核心建议
- 按需选择:在实验设计阶段,根据样本量和检测仪器(如分光光度计或酶标仪)选择合适的试剂盒类型。
- 严格遵循:选定试剂盒后,全程严格按照该产品的说明书操作,不得自行调整样本量、试剂量或反应体积。
- 如有疑问:若对试剂盒类型选择有疑问,可联系我司技术支持人员获取专业建议。